傳言

  原來一件很小的事情,也可以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擴散開去。只是關於我自己私人的一點小事,於發生後不足廿四小時以內已可以眾人皆知,簡直一夜成名!多謝大老闆囉!連我這些卒仔的事也喜歡周圍唱,唱飽佢囉!好在我不怕這些無形壓力,唱飽佢,隨便,咁鍾意唱又唔去唱K?
  更衰的是一眾假仁假義的人,明知關於我的事仍然扮晒野話傳聞你乜乜乜喎咁問我,真是無聊,明知就唔好問啦!廢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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